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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OV管理和法律委员会第四十七届会议、咨询委员会第六十五届会议、理事会第二十届特别会议于2003年4月10日至4月11日在日内瓦召开,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司、中国林科院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会议。

3月31日至4月9日,应德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局的邀请,由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科技司及中国林科院组成的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代表团对其进行了为期9天的访问,受到了德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局冯.库切儿局长的亲切接见。访问期间,中、德双方讨论了今后合作的意向。

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已经完成《杨属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牡丹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DUS)测试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两项行业标准,目前正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即将正式发布。

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03年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发明创造,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人民法院对两起重大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结案,品种权人均获胜诉,并得到相应赔偿。

2003年3月10日至14日,UPOV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了第四届亚洲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会议,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主任黎云昆及副处长黄发吉出席了会议。

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正组织翻译UPOV制定的植物新品种测试准则系列文件,并将于近期编著出版。

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正参与编制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科技保障”和“林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未来50年内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战略重点及保障措施。

2003年2月18日,日本植物新品种所有权管理考察团一行四人来我局就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进行考察、访问。科技发展中心黎云昆主任、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全体人员及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的科研处领导、育种专家参加了会谈。双方交流了中、日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测试技术及一些具体的技术问题,并表达了进一步合作的意向。

新年伊始,已有20件国内外品种权申请准备递交。

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开始组织专家组对代理机构申请进行评审。

《国家林业局2003年工作要点》中指出,要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2003年1月18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林科院院长江泽慧同志在“全国林业科技处长座谈会”上,提出了2003年林业科技三项重点工作,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引导科技人员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植物新品种权)。

《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提出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近期目标:到2010年,保护400-500个林业植物新品种。

2002年12月2日,国家林业局第6号局长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三批),该批名录包括21个植物属。

2003年1月5日,白俄罗斯加入UPOV,至此UPOV成员国已达52个。

2002年12月13日,艾思油栗成为第49个授权品种

第三批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根据《条例》和《细则》规定,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此批名录包含的21 个属的品种权申请,其新颖性将延长到在国内销售不超过4年。

2003年1月2日,潍坊市符山林木良种繁育场递交了“红叶椿”新品种权申请,成为第三批名录实施后,新品办受理的该批名录中第一件申请。

2002年12月10日,《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2002年第1期)出版发行。

全国各省市林业系统申报植物新品种权代理机构十分踊跃,目前已收到13个省市的16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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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修改时间:2004年09月14日